3月1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今日表示,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会降低失业人员的待遇。
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月1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、副部长游钧介绍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
有记者提问,近期国务院部署了一系列降低企业成本的措施,其中包括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。请问这项政策实施后,企业和个人缴费会有哪些新的变化?降低费率会不会影响到已经失业的人员领取的待遇?
资料图 社保卡 记者 李金磊 摄游钧称,去年连续降低社保费率,包括失业保险费率,主要是为了促进供给侧改革,降低企业的成本,促进就业。2015、2016年,国务院连续部署降低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费率,两年共降低企业成本大约1300亿,成效是明显的。
今年国务院决定在2015、2016年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,再阶段性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,时间从今年1月1日开始,原有的失业保险费率是1.5%的有22个省份,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、稳岗补贴顺利实施的基础上,可以降低0.5个百分点。个人的费率不超过单位的费率。这个政策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,具体政策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。
游钧指出,经过初步测算,如果这项政策落实到位,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00亿元。至于降低费率是不是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待遇,游钧明确说到,不会降低失业人员的待遇。
游钧说,首先,这个政策实施的前提,就是各地必须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、稳岗补贴实施到位。第二,这项政策是经过科学测算、充分论证的。第三,这项政策是有条件、阶段性的,到2018年4月30日以后,将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、就业形势、基金运行状况,再次研究下一步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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